各15,16级研究生同学: 按照《suncitygroup太阳新城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暨研〔2014〕37号)以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制定的研究生奖助金评选细则,现将2015级和2016级研究生2017-2018学年的奖助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5级和2016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全日制其他类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 根据相关规定,2015级和2016级秋季入学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和老员工士兵计划研究生享受二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享受三等奖学金。 二、评审过程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小组,负责本次奖助学金等级评审工作。 公司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理任主任委员,公司党委书记、分管公司产品的副经理、副书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各系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等任委员。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规则制定、名额确定、评审结果确认等事宜,对各项奖助学金评定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 具体评审细则稍后公布。 三、额度核算 集团根据下表,核算博士生生均奖助额(每生每年41300元)。
集团根据下表,核算硕士生生均奖助额(每生每年11400元)。
四、公示及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 硕士发表中文期刊,已见刊文章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未见刊的须有杂志社录用证明及清样;英文文章以网上收录为准,或提供杂志社接收函。博士发表论文,中文期刊必须见刊,须有原件和复印件;SCI文章以网上收录为准,或提供杂志社接收函。所有未见刊的中文文章、网上未收录的英文文章,在见刊或网上收录后应及时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其它各类获奖情况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时间: (1)员工上交材料时间:2017年11月1日—3日 (2)学院评审时间:2017年11月4日—7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2017年11月7日—10日 五、奖助金发放 集团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奖助金等级,对按时报到注册的研究生,发放奖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将一次性发放,博士津贴和国家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 公司会按照国家、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地开展本次评审。 特此通知 |